山东烟台: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热泵助力全市实现清洁供热
发布时间:
2024-08-21 16:40
来源:
烟台市人民政府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印发《国家碳达峰试点(烟台)实施方案》(烟政字〔2024〕43号),方案提出,全方位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加快发展分布式可再生能源应用系统,因地制宜发展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空气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推动新建民用建筑至少利用一种可再生能源,鼓励具备条件的既有建筑实施可再生能源替代。
全市域实现清洁供暖。实施零碳供暖行动,大力发展集中供热,鼓励利用工业余热、热电联产余热。推动万华工业园、恒邦冶炼等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利用。加快推进海阳跨区域核能供热工程,实现核能供热向周边地区辐射,推进胶东半岛核能清洁供暖区域一体化。加快热源侧清洁化改造,关停低效热电机组,淘汰纯燃煤供暖锅炉。巩固北方地区清洁取暖项目试点成果,因地制宜采用分散式热泵热风机、燃气壁挂炉、生物质水暖炉等清洁取暖方式,推进实施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在稳住存量基础上实现有序新增。到2030年,城区和县城主城区基本实现清洁取暖全覆盖。

主要目标
“十四五”期间,全市清洁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能源供应体系基本建立,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大幅提升,以新能源为主体的新型电力系统加快建立,富有竞争力的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到2025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为实现碳达峰奠定坚实基础。
“十五五”期间,全市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进一步提高,绿色低碳循环产业发展层次明显提升,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绿色生活方式成为公众自觉选择,绿色低碳技术得到普遍应用,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形成可操作、可复制、可推广的碳达峰“烟台样板”“烟台经验”。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5%左右,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完成省下达的目标任务,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实施碳达峰“十大工程”
(一)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工程。
1.积极安全有序发展核电。
2.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3.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全面关停淘汰中温中压及以下参数或未达到供电煤耗标准、超低排放标准的低效燃煤机组。加快现役煤电机组节能降碳改造、供热改造和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不断降低供电煤耗、供热煤耗,推动煤电行业清洁高效高质量发展。推动耗煤企业“一企一策”节煤改造,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25年,煤电机组正常工况下平均供电煤耗降至295克标准煤/千瓦时以下。
4.打造北方LNG供应储运基地。
5.积极构建新型电力系统。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工程。
(三)节能降碳增效工程。
1.强化节能降碳管理能力建设。
2.开展节能降碳重点改造工程。
实施城市节能降碳改造工程,开展建筑、交通、照明、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
3.推进重点用能设备节能增效。
建立以能效为导向的激励约束机制,综合运用税收、价格、补贴等多种手段,推广先进高效产品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
4.加强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
(四)城乡建设碳达峰工程。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工程。
1.加快绿色低碳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2.积极优化新型交通运输体系。
3.持续推行绿色运输装备。
积极扩大电力、氢能、天然气、先进生物液体燃料等新能源、清洁能源在交通运输领域应用。持续加大城市公交、出租等领域新能源车辆推广应用力度,逐步降低传统燃油车占比。加快老旧营运船舶更新改造,发展电动、液化天然气动力船舶,深入推进船舶靠港使用岸电,因地制宜开展沿海绿色智能船舶示范应用。发展智能交通,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提升运输工具能源利用效率。到2030年,当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清洁能源动力的交通工具比例达到40%以上。
(六)循环经济助力降碳工程。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工程。
(八)碳汇能力巩固提升工程。
(九)全民绿色低碳工程。
(十)绿色低碳国际合作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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