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等替代燃气产品
发布时间:
2025-01-14 11:24
来源:
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近日,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漳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漳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漳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
《方案》中优化城市建设用能结构部分提到:
16.提升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利用率。推广屋顶光伏和发电玻璃等光伏建筑一体化应用,开展集光伏发电、储能、直流配电、柔性用电于一体的“光储直柔”建筑试点建设,加快智能光伏应用推广。推动既有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鼓励盘活闲置屋顶资源,对交通场站、大型商场、工业园区等屋顶太阳能资源较优的建筑进行有序连片的分布式光伏开发建设。到2025年,新建公共建筑和厂房屋顶光伏覆盖率力争达到50%。具备日照条件的居住建筑优先推广应用太阳能热水系统,其他居住建筑应采用空气能热水系统,宾馆、医院、学校等有热水需求的公共建筑应采用太阳能、空气能等形式热水系统。在沿江、邻河、近海的大型公共建筑中推广应用地表水热泵技术。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力争达到8.5%。(责任单位:市发改委、住建局、城管局、工信局、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推广建筑设备电气化。建立以电力消费为核心的建筑能源消费体系,提高建筑用能中清洁电力消费比例,逐步减少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等化石燃料在餐饮业、家庭炊事、生活热水等领域的使用,推广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燃气替代产品。到2030年,建筑用电占建筑能耗比例超过90%。推动开展新建公共建筑全电气化,到 2030 年,全电气化比例达到20%。加强与电网的衔接与协调,推动智能微电网技术应用,提高建筑终端电气化水平,探索建筑用电设备智能群控技术,在满足用电需求的前提下,合理调配用电负荷,实现电力少增容、不增容。(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开展绿色低碳乡村建设部分提到:
26.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水平。推进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在农房建设中的应用。落实《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重点推进光照资源较好的漳浦县、南靖县、平和县等八个县(区)开展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因地制宜推动农房屋顶、院落空地、农业设施等结合当地风貌,在美观、协调前提下加装太阳能光伏系统。加强农村电网建设,积极推广空气源热泵热水器、高效电炉灶等替代燃气产品,鼓励炊事、供暖、照明、交通、热水等用能电气化,提高乡村居民生活电气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发改委、农业农村局、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漳州供电公司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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