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发布时间:
2024-09-26 14:31
来源: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加快推动建筑领域节能降碳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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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空气热能等可再生能源
推进农村牧区清洁取暖,鼓励因地制宜使用电力、天然气和太阳能、地热能、空气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鼓励农牧户加装光伏发电系统,减少煤炭燃烧使用。
对个人消费者购买1级能效或水效标准冰箱(含冰柜、冷柜、冰吧)、洗衣机(含洗烘一体机、烘干机)、电视(含投影仪)、空调(含家用中央空调和新风系统、风管机、地源热泵、空气源热泵)、电脑(含笔记本、台式机)、热水器(含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壁挂炉、电暖气、空气能热泵)、家用灶具(含集成灶、电磁炉)、吸油烟机等8类家电产品(以下简称“8类家电”),按照销售价格(产品剔除所有折扣优惠后的成交价格)的20%予以补贴;购买2级能效或水效标准“8类家电”的,按照销售价格的15%予以补贴。每人每类可补贴1件,每件补贴不超过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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